为“借荆州”正名


文/黑白鲸
2007-01-18



    “借荆州”本是三国时代的重要历史事件。然而近来一些史家和网友主张,三国历史上并无所谓“借荆州”一事,其基本观点主要有:

    一是从“蜀汉正统”的立场出发,认为荆州是刘表的,所以是刘琮的、刘琦的,进而是刘备的。既然荆州本来是刘备的,孙吴集团在赤壁之战后对荆州的短暂占领则名不正言不顺,虽然“(孙)权以土地业备”(《吴书·鲁肃传》),但刘备不欠孙权什么人情、什么债务。孙权为了抢夺荆州地盘,与刘备失和,于是孙吴集团单方面编造出“借荆州”的故事,“掩饰孙权背弃同盟,袭击关羽的丑行。”(黎东方《细说三国》)

    二是从地域角度,认为孙权割让给刘备的土地,只是南郡或者南郡中的江陵一座城池,所以只能说是“借南郡”或“借江陵”。不仅如此,孙权“借”出南郡,却夺走原属于刘琦的江夏郡,并将原属刘备的长沙郡划出一部分设汉昌郡,所以是互换地盘,双方“扯平”,孙权对刘备连资助都谈不上。

    以上两种观点都是站不住脚的。

    事实上,关于荆州归属问题的历史资料中,完整的“借荆州”三个字,不是出现在《吴书》中,却是在《蜀书·先主传》中,“备以瑜所给地少,不足以安民,(后)从权借荆州数郡。”

    而《吴书》中,关于让地刘备,有两次“借”的说法,都出现的《鲁肃传》里,“初临荆州,恩信未洽,宜以借备”(鲁肃对孙权说)。“国家区区本以土地借卿家者,卿家军败远来,无以为资故也。”(鲁肃对关羽说)两次都出现在对话中,比诸《蜀书》中“借荆州”一说,有欠明确与正式。

    裴松之引注《先主传》时,引用了《江表传》“借荆州数郡”的说法,不仅表明刘备是以“借”的姿态得到孙权土地资助,“借”是双方的君子约定。同时,“数郡”之说,也从地理也为“借荆州”提供了历史证据。对比两传,很有可能是刘备先打通鲁肃这一关节,鲁肃到孙权面前提“借”,有借就有还,孙权这才答应借。所以“借荆州”这个说法显然是刘备一方运筹。

    故下文也从“荆州归属”与“孙权让地范围”这两个角度分析:

    一、荆州归属问题

    在这里不存在任何刘备对刘表的继承权。虽然刘表与刘备同为宗室之胄,刘备也曾寄寓荆州,但在中国封建时代,帝位以及王侯爵位可以由宗室嗣承,地方行政官职并不能由同姓亲属继任,虽然在军阀混战时期这已成为普通现象,但并不意味着这种行为合法。

    另外,且从正史《三国声》记载里,也找不到可信的有关刘表、刘琦对刘备授权继承荆州的证明。只有裴注引用的野史《英雄记》提到,“表病,上备领荆州刺史。魏书曰:表病笃,讬国於备。”然而,这个传说故事早已被裴松之否定:“臣松之以为表夫妻素爱琮,舍適立庶,情计久定,无缘临终举荆州以授备,此亦不然之言。”

    不仅如此,《魏书·刘表传》中记载:“刘备奔表,表厚待之,然不能用。”这说明,刘表生前不仅不希望刘备承袭,而且因其对刘备雄心、能力的了解,对刘备是有所防犯的。刘琮当政时,诸葛亮等人曾劝说刘备“攻琮,荆州可有”,被刘备拒绝。因为,刘表备如果“继承”刘表,就属于发动政变。由此可见刘氏父子对刘备的态度。

    而做为亲刘备一派的刘琦,生前也没委托刘备管理荆州的表示。刘备领荆州,史载是刘琦死后“群下推先主为荆州牧”。“群下推”确实体现了刘备的政治才能,但不能代表刘备对刘表父子的继承关系。

    三国是一个群雄割据的时代,不论刘备还是孙权,对荆州的争夺、占有都毫无正义可言。诚然,刘备在荆州经营多年,有自己的人脉根基,得到刘表旧部的拥护。而孙权集团长年与荆州做战,特别在刘表去世前不久,消灭了刘表的“老战友”江夏守将黄祖,造成荆扬不睦的关系。但这只能说明孙权集团在荆州的政治根基不如刘备集团,而绝非道义上该刘备得荆州。实事上,于法于理都没有刘备继承荆州的道理,只能说刘备在荆州有一定基础和“士心”。

    二、孙权让地范围

    为何有“从权借荆州数郡”的说法?“数郡”由何而来?

    首先,各家史料中,并没有明确记载孙权资让刘备的土地是“南郡”。这种模糊处理,表明以下几下意义:其一,刘备得到周瑜治地南郡为主的领土,就意味着得到荆州的统治重心和战略重心,使做为荆州牧的刘备“真正”得到荆州,体现出州牧的职权。其二,刘表死后,短期内曹操、孙权、刘备三个集团相继踞守荆州,导致行政区划混乱,所以刘备从孙权那里得到的可能是不只一个郡,而是几个郡。

    在赤壁-江陵之战后,曹、刘、孙三方对荆州进行了利益瓜分。曹操势力退到襄阳,拥有南郡、江夏郡北端。东吴主要占领着南郡、江夏郡两郡大部以及长沙郡的一部分。刘备得到武陵、长沙、桂阳、零陵四郡长官的归附表示。于是,“周瑜为南郡太守,分南岸地以给备。备别立营於油江口,改名为公安。”

    刘备驻守的公安(油口)本来在南郡东吴的地盘上,周瑜“分南岸地”的举动,应是孙权所授权。这里的“分南岸地”,史学上有两种解释:一是分南郡境内长江南岸地给刘备;二是认可刘备对江南四郡的占有权,而东吴做出高姿态的表示,故而“分”地。总之,这第一次孙、刘双方瓜分荆州的大体结果,是南北划长江而治,细部有所交叉。

    这些交叉,详析起来,比如有长沙郡汉昌、刘阳、下隽的三个县,是孙权赐给周瑜的奉邑。虽然位于江南,但既然是周瑜奉邑,说明吴军实际占用这三县。而周瑜奉邑除上述三县外,还有南郡的州陵,四县的地理位置都临近赤壁,应是在赤壁之战期间,东吴顺势地占领、屯驻这些土地。所以,属长沙郡的部分江南领土为孙吴占有。

    再如,武陵郡的岑县,位于江南。《吴书、周泰传》载:“后与周瑜、程普拒曹公於赤壁,攻曹仁於南郡。荆州平定,将兵屯岑。”而在双方划江而治后,周泰是依旧屯驻岑地?还是将“南岸”彻底让给刘备?都是无从考证的。但可以得知的是,岑与南郡的公安、孱陵临近,接近长江。可以推断,赤壁之战后周瑜与刘备追击曹兵至此,曹仁兵精粮多防守江陵,所以孙刘联军先在公安、孱陵、岑一带为大本营。直到周瑜派甘宁夺取夷陵后,吴军才移营江北。而刘备之所以选定公安为治所,也表明他曾长期屯驻于此。总之,吴势力有可能也占有武陵部分土地。

    再如,周瑜遣将夺夷陵,目的之一是进蜀地。那么甘宁经营荆、蜀交蜀的峡江一带,除北岸夷陵外,是否也涉及峡江地区的南岸,虽不得而知,但通过分析也是很有可能的。

    经过最初的瓜分,显然东吴占有南岸地,那么刘备是否占有北岸地盘呢?这一点则无任何史料可证。但可以得知,孙权双方对荆州的瓜分,是边界模糊、情况复杂的。

    而刘备对周瑜给地太少非常不满,于是亲赴京口向孙权要地。这次刘备是否得利?史载东吴重臣们向孙权提出各种建议,周瑜、吕范建议将刘备软禁在东吴,鲁肃劝孙权借地于刘备,而结果是刘备担心孙权加害,“昼夜兼行”离开京口。既然“昼夜兼行”,想必没有从孙权那里任何利益。直到周瑜病死,孙权才听从鲁肃,让地于刘备,这就是“从权借荆州数郡”的来由。

    而这“数郡”的说法到底是哪几个郡呢?首先,刘备得到的是南郡。其次,可能指临江郡(宜都郡)。以东汉行政区划,本无临江郡,该地属南郡。临江郡这曹操占领荆州后所设,包括夷陵峡江一带。曹操分设此郡,表明有意入蜀。刘备得江南四郡时,分别任命关羽为襄阳太守,张飞为宜都郡太守,而此时襄阳有曹将乐进、曹仁,夷陵有吴降甘宁,关张皆为虚领。而“从权借荆州数郡”后,刘备改临江郡为宜都郡,张飞才为实领。再次,既然上文以论述,双方边界模糊、犬牙交错,是否江南四郡中孙权也有所让度,或者名义上对刘备已经占领的土地做出“借”的姿态,都是有可能的。

    而东吴所得地江夏与汉昌,并非同时的交换。赤壁之战前东吴已经占领大部江夏,赤壁之战时又以江夏为屯兵地。而汉昌则是由周瑜奉邑(周瑜死后鲁肃奉邑)改设。这样最后的结果,则由南北划界改为东西分壤。

    刘备得地以南郡为主,得南郡,则意味着做为刘备真正实现对荆州的统治,从这个意义上讲,也足以称刘备为“借荆州”。赤壁之战后,周瑜用兵的成果,是驱走荆州长江以北的留守曹军,直至襄阳。周瑜占领南郡,意味着为孙权联盟共同夺取荆州。因此,《吴书》把赤壁之战后的军事行动界定为夺取荆州、抚定荆州。“将军……初临荆州”(《鲁肃传》),“曹仁退走,遂据南郡,抚定荆州”(《吕蒙传》)所以。这是因为,得南郡等地意味着得荆州腹心,得到交通荆、益、扬三州并与北方曹操接壤争利的战略先机。

    孙权让地前,东吴得到的是南郡、江夏荆州最具战略意义的腹心地带,刘备得到州牧的行政权力。这必然导致一场争夺较亮。而刘备得到的江南四郡,只是名义的上归属,时常发生四郡吏长的反叛和“蛮夷”起事。周瑜的死确实帮了刘备大忙,刘备得到以南郡为主的土地资让,由此真正能够行使州牧职权。周瑜死后刘备得到南郡,则荆州属刘备。而后来吕蒙袭取南郡,则荆州属东吴。已经足矣说明南群的拥有意味着对荆州的占领。

    所以,无论从地理意义上的“数郡”,还是从刘备真正获得荆州统治权的角度来讲,“借荆州”的表述都是比较准确的。也正是有长期的约定俗成的“借荆州”的说法,才使得《三国演义》的作者在创作时采用借鉴。“借荆州”确为有据可考的历史事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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